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: 1.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2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3.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4.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5.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6.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(二)已报名. (三)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: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鲜章)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复印件加盖鲜章)、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配送企业(网页截图加鲜章)。 |